发布时间:2012/3/6 13:22:54 浏览量:1465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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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6月20日,建设部发布《关于印发<建设部建筑节能“十五”计划纲要>的通知》(建科〔2002〕175号)。
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 号)颁布,本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本法所称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对从事清洁生产研究、示范和培训,实施国家清洁生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自愿削减污染物排放协议中载明的技术改造项目,列入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同级财政安排的有关技术进步专项资金的扶持范围。”
2002年10月28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77号),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施行,使我国从项目环评向战略环评迈进。这一法律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常被简称为“一地三域十个专项”),应当在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目前环境影响评价已经深入到总量控制、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